房票来了!温州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创新!凭票可以买哪些房子?
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该《意见》的实施,意味着我市市区拆迁安置模式将更加灵活多样化。记者就此采访市住建局进行解读。
▲点击上图可查看实施意见全文
根据《意见》显示,房票是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样式由政府统一制定。
房票安置由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安置房。在全面推行房票安置的同时,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也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简而言之,房票就是拆迁户凭票购房的的一个凭证。原来我们对于被征收人,是补偿安置房或者拆迁款,如今经过货币量化后,通过房票形式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人通过房票进行购房,其选择可以更加多元化。”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有业内人士指出,房票安置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既取消了货币安置补偿款容易流失和实物安置渠道单一的弊端,也可以进一步消化库存房源。
既然房票是指凭票购房的凭证,那么房票能买什么样的房子呢?根据《意见》的规定,拆迁户可持房票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安置房。
政府商定商品房是指各区征收主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辖区内商定房票购房协议的楼盘,具体名录由各区报市级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定期公布;
定向定价商品房即安置性商品房,一般由市里统筹,在经营性土地出让中,明确建设的安置性商品房;
其他安置房是指政府自建安置房,是由各区政府和省级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管委会以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各类安置房。拆迁户凭房票,均可购买三类房子中的任何一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规定房票只能实名持有,不得买卖、抵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此外,房票自出票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可以跨区使用。
“如拆迁户逾期未使用房票购房,那么在24个月到期后,持票人依然可申请以货币形式领取除房票奖励外的货币化安置权益。使用房票金额购房多余部分的,房票到期时也可申请领取货币。”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此外,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拆迁户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等手续。
作为传统安置方式的传承与创新,新推出的房票安置方式有哪些好处呢?对此,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房票安置带来的利好是多方面的。
首先,房票安置方式使得安置渠道拓宽了,淡化了住房市场原先的商品房、安置房二元制模式,对于城市形象和人居品质提升,会有积极促进作用。
其次,对于拆迁户个人而言,房票安置方式的实施,既避免了拿到补偿款外流或挥霍,也可避免因接受产权调换时面临的漫长等待,更可以直接买到心仪的商品房。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新政的实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房票安置后,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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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黄荣杰
编辑:叶琳 校对:周泉
责编:郑东 监制:王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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